營改增政策要點學習二
發布日期:20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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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政策要點學習二
一、按照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的應稅行為:
1、將建筑物、構筑物等不動產或者飛機、車輛等有形動產的廣告位出租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用于發布廣告,按照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案例分析1)、:公交公司運營的公共交通車輛,由廣告公司買斷車體廣告,公交公司按照有形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廣告公司的廣告服務收入按照廣告服務繳納增值稅。注意2者由于稅目不同,適用的稅率自然不同;不動產租賃服務稅率11%,廣告服務適用稅率6%。
2)某企業采取聯合辦公形式,出租場地給商戶辦公使用,同時給商戶提供樓體外墻的廣告位。以上這2項行為按照營改增實施辦法中的銷售服務、有形動產、不動產注釋范圍列示,應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2、 車輛停放服務、道路通行服務(包括過路費、過橋費、過閘費等)等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問:停車場、停車管理服務公司等收取的停車收入應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適用稅率11%
二、 知識產權服務與知識產權代理服務的區別 :
注釋中文化創意服務包括:設計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廣告服務、會議展覽服務。這里的知識產權服務指:處理知識產權事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對專利、商標、著作權、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登記、鑒定、評估、認證、檢索服務。
商務輔助服務中包括:企業管理服務、經紀代理服務、人力資源服務、安全保護服務。其中經紀代理服務當中又包括知識產權代理服務。這里的知識產權代理服務指:
注意以上知識產權服務提供服務內容的不同劃分規定,在實務中應清析的判斷。